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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上的利潤V.S.實際上的利潤

根據公式來說,收入減掉成本及費用之後,剩餘的差額就是利潤。


因此,在財務會計上面,才會產生「成本收益配合原則」,就是要確定在會計期間中的銷貨收入,該會有相對應投入的成本及費用,就像是先有父母才有小孩的因果關係一樣。


例如,製作銷售皮包的時候,一定是先製作皮包、從事銷售活動之後,才能賣掉產品。因此成本(產品成本)、費用(營運、銷售費用)會先發生,然後才會有收入(銷貨收入)產生。


但是,在實際經營上卻存在有一個問題,那就是「時間差」。


因為收益與成本及費用的發生時間,基本上都是在不同的時間點發生的。


所以要如何從財務報表上面,看出來公司當期真正的經驗結果,可是需要會計人的「專業判斷」啊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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